曹波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1051

 

 

曹波,1993年就读常州工业技术院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班主任杨泽明。现就职于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任处长。在校期间积极参与院系学生工作,历任93管班班长、系团委组织委员和院学生会副秘书长等职。19953月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经济管理系首批在校转正学生党员。1996年以优异成绩从学院毕业,被常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处选中从事政府接待工作。

在常州市接待办公室(原常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工作期间(19968月至20088月),虚心学习,认真专研,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曾参与接待了胡锦涛、吴邦国、贾庆林等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中积极创新,首次把信息化技术引入接待工作,实现了接待资料数字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接待信息的统计和查询效率。

    20088月,参与市正科职干部轮岗至市城市管理局,先后任综合管理处处长、宣传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处长等职。任综合管理处处长期间,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2011年创建成功省批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2012年获常州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任职宣传法规处处长期间,创新宣传模式,打造城管工作品牌,树立城管全新形象。2012首开@常州城管”微博,组建“@常州城管”微博群,利用微博这一新媒体模式拓宽市民与城管互动平台。同年,与南京晨报精心策划了“硕士城管”这一新闻亮点,实现了宣传突破。央视一套白岩松主持的“新闻周刊”就“硕士城管”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网、新华日报、江西卫视等省内外知名媒体作了相关报道或热点评论,百度网上搜索最多时达250万条相关链接,在社会上引起了从事城管职业是否需要高素质人才的热议,纠正了社会上对城管负面片面的看法。任职政策法规处处长期间,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城管执法体制,基本实现“两级主体、三级执法、属地管理、以区为主”执法模式。2015年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牵头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2015年出台《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成为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实体法中首部地方政府规章。2017年出台《常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待政府通过),大大提高了我市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效率。工作期间,多年被考核评为优秀,2015被市城市管理局记三等功一次,对全市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