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虹,女,汉族,四川绵阳人,法学硕士学位,法学教授,1991年6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常州工学院社科处处长。为江苏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州市委研究室与市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常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督工作专家顾问、常州市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成员、中共常州市委督查工作专家库成员、常州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州市仲裁局仲裁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报编委会编委。研究领域为农村土地制度、农民权益保护。
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民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苏南农村的视角,项目编号:12YJA82002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金融危机对常州市中小企业影响的研究,项目编9SJD820001)、常州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城乡一体化下常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ZSKL—2016C094)、常州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城乡一体化下常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研究—基于武进区试点改革经验的思考,项目编号:CZSKL—2017C053)、常州工学院重点科学基金项目1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YN1130);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项、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常州市人大工作研究会课题2项和中共常州市委督查课题1项。
在《经济日报》《学习与实践》《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现代经济探讨》《农村经济》《农业经济》《行政论坛》《现代城市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其中核心期刊20篇)。
发表论文《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制度完善——基于苏南农村的视角》获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当代中国农民法律地位问题研究》获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我国农民社会保障权法律缺失问题的探讨》获常州市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思考》获第二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研究成果论文评选三等奖,《城镇化须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消除城镇化几个误区的法律思考》获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优秀奖,并有6篇论文6次获得常州市女知联年度“巾帼建功、科技创新”论文一等奖。
2008年评为常州工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13年评为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师,2016年获常州工学院卓越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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