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18-04-04 浏览次数: 21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为了充分挖掘实验室的资源潜力,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结合实验室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管理细则。

2、凡是建设的实验室验收通过后,必须实行对学生和教师开放。条件具备时对社会开放。

3、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实验室的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实验室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开放可纳入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一部分内容。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准备学位论文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由各系部老师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让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4)学生准备学位论文的研究实验。

3、开放实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

2)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所进行实验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参加实验室开放的学生要具有实验基本操作技术与技巧,要有安全意识,以保证所有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有责任心和水平较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由实验室负责具体实施。

2、实验室开放时间,可利用教学实验任务以外的空闲时间进行实验。一般可以在每天下午三点到下午五点,特殊情况可以向实验室申请周六和周日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进行实验。

3、在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要按照实验室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在案。

四、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在实验项目设计上的指导,要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

2.实验前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不允许做实验。

3.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4.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5.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如发现有损坏等,应填写《仪器损坏、维修和丢失记录本》,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理。

6.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结合学生实验情况评定开放实验成绩。

7.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五、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程序和要求

1.学生要求自带实验项目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室同意,学院批准后,可申请进行实验。

2.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次数超过2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