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有关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是指学院中心实验室与工程训练中心,在完成计划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力量、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学生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逐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科技开发和团队协作等能力。
二、各专业系(教学部)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实验室向相关专业学生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三、实验室开放形式
(一)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即延长开放时间,逐步实现全年全天候面向学生开放,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学生按需随时开展实验。
(二)内容、手段和方法的开放:即学生根据实验内容,自主选择实验手段和实验方法。
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是实验室开放的初级阶段和基本要求,内容、手段和方法的开放是实验室开放的高级阶段和本质要求。
四、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类型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项目型。对于教学计划内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或实习项目,学生也可自主预约申请重做,或在教学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探究式实践,实现计划类实验、实习教学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的开放教学。但这种自主探究式实验、实习不能代替课程本身教学任务的完成。
(2)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学生根据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的准备、主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的需要,提出自主实践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学生可按开放时间进入指定实验、实习场所进行科技实践。
(3)学生自选课题型。学生个人或组建团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自主确定实验、实习课题,自主拟定实施方案及步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在指导教师全程跟踪下,开展试验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完成课题的全部实验或实习等实践环节,独立撰写实验、实习分析与研究报告。
五、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实验室的开放须由各专业系(教学部)填写《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申报表》。每学期开学初,中心实验室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项目、场所等内容向学生公布,并填写《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上报教务处。所有要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都须填写《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学生申请表》,并向相应实验室提出申请。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及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的管理。
七、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做好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正常开出。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实验室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实验指导老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实验技能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验作品等。
九、学生在实验室完成开放实验,经考核合格,可向学院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原则上每1学分的实验量须达16学时数,学生每学期开放实验的获得学分不超过3学分。
十、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各实验分室应将开放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每学期汇总上报教务处。
十一、实验室在开放中所需实验耗材,按学校有关规定采购、发放和使用。
十二、实验室在开放中指导老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核算。
十三、每学期结束后,中心实验室应对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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