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12-09浏览:41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常州工学院“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安全管理的层层责任制原则,经济与管理学院与中心实验室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中心实验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内容

(一)实验室应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影响大局和导致“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一票否决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有效防止火灾、触电、网络安全、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好实验室的日常使用安全事项,要经常对门、窗、电等进行检查,杜决一切不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应做好涉及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院。

(四)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部门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重视对网上舆情监管。切实做好涉及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院。

(五)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贵重物品要落实保管责任人。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六)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严格执行《常州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七)严格做好重大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各类大型会议,应事先通报保卫处。组织重大集会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严格落实集体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八)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教职工、学生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和保密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国际学术交流中的有关规定和政治纪律。加强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三、考核办法

(一)学院根据本责任书、《常州工学院“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细则》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分类考核。

(二)学院定期进行自查自纠,配合学校每季度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年终检查评比。考核得分纳入综合考核评定,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当年不评优、不评职、不晋级,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12月31日止。

(二)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与中心实验室各执一份。



经济与管理学院盖章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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